审理经过
本院审理原告钟**诉被告钟**、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钟**于2014年10月20日向本院提起撤回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钟**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490元,由原告钟**自愿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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