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蒋**与丁**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执行蒋**与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帐户、房产、车辆等情况,均未查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因依法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确认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符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

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3)象民初字第132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