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陈**与雷选、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陈**与被执行人雷选、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象州县人民法院已于2015年3月30日立案执行。现因涉及二被执行人的系列执行案正在金秀县人民法院执行中,为便于案件顺利执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象州县人民法院(2014)象民初字第538号民事判决书由金秀县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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