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执行的彭**与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经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3)巴州民初字第2459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原告黄**与被告赵*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罗**与被告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苟**与被告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王**诉刘*民间借贷纠纷判决书
刘**诉张*民间借贷纠纷判决书
原告贾**与被告巴中市**有限公司、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李**与被告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张**与被告巴中市**有限公司、巴中市**有限公司景秀江南项目部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胡*与被告吕*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杨*与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