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常*与被告李某某、高某某、钱某某、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案情复杂,本案转换为普通程序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换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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