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常*与李**、高某某、钱某某、张*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常*与被告李某某、高某某、钱某某、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案情复杂,本案转换为普通程序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换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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