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安诉被告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预交案件受理费,根据《最**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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