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王**申请执行蔺卫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15年6月9日,向被执行人蔺卫虎发出(2015)谷执字第41号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于2015年6月19日前自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蔺卫虎于2015年7月16日向本院交纳了所有案款,并于同日申请执行人领取了案款,该案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

甘肃省甘谷县人民法院(2015)谷执字第41号申请执行人王**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蔺卫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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