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金**与金**、陈**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与被告金**、陈**、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自愿于2015年8月27日申请撤回对被告曹**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李**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李**撤回对被告曹**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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