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罗**与被执行人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韦**已故,申请执行人罗**于2015年7月10日向本院申请撤销对被执行人韦**的强制执行。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罗**的撤销强制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准予申请执行人罗**撤销强制执行;
二、终结对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2012)沙调确字第2号确认决定书的执行。
本案执行费290元减半收取145元,由申请执行人罗**承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