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与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决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王*与被执行人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2014)沙调确字第127号民事裁定书,于2015年1月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标的为38500元,执行费478元,共计38978元,本院同日立案执行。

本院查明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之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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