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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陶*欠款纠纷案

审理经过

上诉人陶*因欠款纠纷一案,不服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05)沈铁西*一权初字第653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陶*于2005年12月14日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上诉人陶*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准予上诉人陶*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50.00元,收取一半计25.00元,由上诉人陶*承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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