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邰XX诉被告刘X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邰**于2015年3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邰XX在诉讼过程中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邰X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50元,由原告邰XX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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