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邓州市林扒镇林扒社区十组与邓州**管理局、邓州**服务中心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上诉人邓州市林扒镇林扒社区十组与被上诉**政管理局、邓州**服务中心、邓州市**建设中心、邓州市林扒镇人民政府、葛**、马**为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不服邓州市人民法院(2015)邓**二初字第215号民事裁定书,向本院提起上诉。在审理中,上诉人邓州市林扒镇林扒社区十组以服从原审裁定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邓州市林扒镇林扒社区十组申请撤回上诉理由正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照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准予上诉人邓州市林扒镇林扒社区十组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审法院判决执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