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兰**与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兰**诉被告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兰**申请撤回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兰**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4900元,保全费3520元,合计842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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