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孙**与董*、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孙*珍诉被告董*、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被告已达成和解,现原告申请撤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孙**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60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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