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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冯**诉被告中国联合**马店市分公司、国网河南**供电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冯**诉被告中国联合**马店市分公司、国网河南**供电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冯**于2015年11月26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中国联合**马店市分公司、国网河南**供电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冯**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冯**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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