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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与郑州旭**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蔡*伟诉被告郑州旭**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蔡*伟于2015年5月5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蔡**的撤诉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蔡**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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