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孟*领诉被告代晶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孟*领于2013年12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孟祥领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孟**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200元(已批准免交),由原告孟**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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