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丁**诉被告丁*成民间借带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0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丁**撤回对被告丁**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160元,减半收取580元,由原告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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