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罗**与权小保、苗根*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罗**诉被告权小*、苗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罗**于2015年11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经审查原告罗**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罗**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75元,减半收取为88元,由原告罗**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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