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石某甲、石**、石**因与被申请人石**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不服本院作出的(2015)郑*三终字第122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石**、石**、石**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一)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再审裁判结果
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