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沈*与浙江大**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沈*与被执行人**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5日作出(2014)虎商初字第0880号民事调解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该案本院已立案执行,但被执行人**有限公司至今未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浙江大**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xxx元(含本案执行费xxx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财产权利。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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