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无锡市**限公司与无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无锡市**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公司)与被执行**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凹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金**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申请执行人金**公司撤销申请执行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案应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金**公司撤销执行申请,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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