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诉被告唐**、唐**、中国太平洋**阴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未按本院通知交纳案件受理费,并申请撤回起诉。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最**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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