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谈伟与被告华泰财产**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谈伟于2015年10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谈*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05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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