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竺**与谢**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审原告竺长娟诉原审被告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再审申请人谢**于2015年11月19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对(2015)邮民初字第105号民事判决的再审请求。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再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再审裁判结果

终结本案再审程序。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