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郑*与被告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身份信息,无法查找到被告,故原告起诉的被告身份不明确,不符合案件受理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郑*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免于收取。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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