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郑*与秦**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郑*与被告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身份信息,无法查找到被告,故原告起诉的被告身份不明确,不符合案件受理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郑*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免于收取。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