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江苏省**份有限公司与鞠**、泰州**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上诉人江苏省**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鞠**、泰州**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民法院(2014)泰中商初字第001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2015年8月10日,上诉人江苏省**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江苏省**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江苏省**份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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