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金**与被告丁**、南京市六合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金**与被告丁**、南京市**区管委会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金**申请撤回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金**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000元,减半收取500元,由原告金**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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