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卡特彼**限公司与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卡**(中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15日以(2014)张**39-3号执行裁定书指令本院管辖,本院于2015年7月7日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本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卡**(中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伍**就被执行人伍**应当履行的义务即支付2013年11月21日前的租金266527.58元及违约金114577.77元、律师函费490元、仲裁费39037元共计420632.35元达成还款协议,并制定了具体还款计划。现申请执行人卡**(中国**有限公司认为双方的还款计划尚在履行过程中,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中国国**裁委员会(2013)中**京裁字第0065号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或由本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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