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张**与天津华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江诉被告天津华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江于2015年11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张**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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