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蒋**与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王**与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上诉一案中,因蒋**经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案上诉案件受理费3544元由蒋**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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