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与被告蒲江**限责任公司、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告曹**下落不明,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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