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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孙某某与被告郑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孙某某与被告郑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撤回本次起诉,理由正当,意思表示真实,本院应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孙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60元,由原告孙某某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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