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贾**、文**、王**、王**与胡**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贾**、文**、王**、王**诉被告胡**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方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方申请撤诉是民事诉讼当事人自己处分诉权的合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贾**、文**、王**、王**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免于收取。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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