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罗*洲诉被告攀枝花**限责任公司、攀枝花**限责任公司花山煤矿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罗*洲于2015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罗**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罗**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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