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青川县**有限公司与某某某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审理原告渠江镇旭日家私诉被告青川县**有限公司承揽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青川县**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向本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又于2015年9月21日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青川县**有限公司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被告青川县**有限公司撤回管辖异议申请。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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