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成都瑞**有限公司与成都**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成都瑞**有限公司诉被告被告成都**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在本院规定的期限内不预交诉讼费,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13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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