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人梁*要求宣告被申请人梁*死亡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请求情况
申请人梁*诉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梁**兄妹关系。被申请人梁*于1998年在四川省广汉市走失,至今下落不明,故申请要求宣告梁*死亡。
本院查明
经查,梁*,男,1982年1月26日出生,汉族。与申请人梁**兄妹关系。梁*于1998年2月8日在四川省广汉市走失,至今未归,下落不明。2014年12月10日,梁*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告梁*死亡。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15年1月20日在《四川法制报》刊登寻找梁*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一年,现已届满,梁*仍然下落不明。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申请人梁*于1998年在四川省广汉市走失,至今未归,下落不明已满四年,申请人梁*要求宣告被申请人梁*死亡,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宣告梁*死亡。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