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申请人梁*申请宣告被申请人死亡一案民事判决书

案件描述

申请人梁*要求宣告被申请人梁*死亡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请求情况

申请人梁*诉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梁**兄妹关系。被申请人梁*于1998年在四川省广汉市走失,至今下落不明,故申请要求宣告梁*死亡。

本院查明

经查,梁*,男,1982年1月26日出生,汉族。与申请人梁**兄妹关系。梁*于1998年2月8日在四川省广汉市走失,至今未归,下落不明。2014年12月10日,梁*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告梁*死亡。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15年1月20日在《四川法制报》刊登寻找梁*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一年,现已届满,梁*仍然下落不明。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申请人梁*于1998年在四川省广汉市走失,至今未归,下落不明已满四年,申请人梁*要求宣告被申请人梁*死亡,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宣告梁*死亡。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