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张**与王更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张**与被告王更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4日立案受理后,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