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张**与被告王更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4日立案受理后,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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