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曲**申请执行云南升**限公司、陈**民间借贷纠纷,本案保全标的为572500.00元(保全冻结云南升**限公司在富滇银行**雄分行账号为810011010000300709内的存款572500.00元),现已保全冻结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楚雄市人民法院(2016)云2301民初201号民事裁定书已保全完毕,应予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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