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罗书友与云南**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关于申请执行人罗书友与云南**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西双**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3日作出的(2014)西*二终字第5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5年4月21日依法立案执行。

本院认为

本案申请执行标的39698.00元及违约金6788.45元,被执行人负担案件受理费481.00元、执行费597.00元,合计:47564.45元。本院于2015年6月1日已将上述款项全部执行到位,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西双**人民法院(2014)西*二终字第5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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