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桂**与代**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桂**诉被告代年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桂**于2015年10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桂**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桂**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桂**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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