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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信托公司诉文昌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纠纷案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文昌市对外经济信托公司诉被告文昌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一案中,因需要进行协调,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中止诉讼。

裁判日期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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