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海南**有限公司与海南**有限公司与海南三**限公司与河北恒**限公司与海南三**营有限公司与海南三**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上诉人河北恒**限公司与被上诉**所有限公司、海南三**限公司、海南**有限公司、海南三**营有限公司、海南三**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上诉人河北恒**限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收到本院开庭传票,本案定于2015年2月9日下午开庭审理。经本院传票传唤,上诉人河北恒**限公司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对上诉人河北恒**限公司的上诉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二审案件受理费9235元,减半收取4617.5元,由上诉人**团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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