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江民初字第96号民事判决书,于2014年7月28日依法委托广西**限公司拍卖被执行人刘*的车牌号为桂B×××××的雅阁牌小型轿车一辆。2014年11月10日钟良结(公民身份号码:××)以83000元的最高价竞得。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车牌号为桂B×××××的雅阁牌小型轿车的所有权归买受人钟良结所有,该车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钟良结;
二、买受人钟良结可持本裁定书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