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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诚**限公司与赵*、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审理原告新疆诚通国际**公司与被告赵*、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发现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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