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严**与文绍勤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严**与被告文*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本院认为,该案应转为普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裁判日期

二0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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