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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与若羌**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诉被告若羌富硒**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王**于2016年4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王**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4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王**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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