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吴*诉被告陈*、郑州**限公司、中国人民财**州市分公司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吴*于2016年3月1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郑州**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吴*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吴*撤回对被告郑州**限公司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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